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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2-01-0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2022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定于2022年9月17日举行。为做好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1.因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2.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被认定为文化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

 深圳市演出业协会根据本区域考生的情况,现定于2022年8月16日-17日举办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考前培训。学员经过培训后,参加2022年9月17日10:00—12:00 (科目一:10:00—11:00) (科目二:11:00—12:00)全国统一考试(如疫情原因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

一、关于报名:

0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2年8月4日截止。

02、报名人数:经纪人培训班限额50人,报满即止。

03、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学员,可在“深圳市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www.szychyxh.com 资格审定栏目里 下载“演出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按表中要求填写申领表,连同汇款单据及详细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发至我会  2227808973@qq.com 邮箱。培训费由银行转账至我协会账户,转账时备注学员名字。

协会开户名:深圳市演出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账号:7757 6113 3296。

培训的学员所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旦报名成功后所交款项不予退还,但信息不可更改。

4、报名成功后,培训开班当天统一领取教材及报名费用发票。

5、关于开具发票:抬头及纳税人识别码一旦提交不能修改,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随机开出,请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是正确的(提供信息有误导致未收到发票,责任自负)。若为电子发票,请留意邮箱或短信;若为纸质发票,培训现场领取。

二、关于培训

1、现场授课

01、培训时间:2022年8月16日-17日其中二天(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02、培训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副楼二楼前海传媒会议室。

03、培训内容:

 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科目二《演出市场政策与经纪实务》;考题辅导等(具体课程表将在开班前公布)。

2、培训费用【(不包含考试费用,教材和培训费】1500元/人(含培训、教材,现场可协助报名考试)

三、关于考试:

  1、学员参加培训后。培训现场由我协会协助考生本人上传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备案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再收取每个考生考试费用(380元/人),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的演出经纪人员考试。请学员备好上传白底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寸,标准照相馆拍照),该照片用于制证,画质模糊、生活照、艺术照、翻拍照等非电子证件照均不符合制证要求,将不予制证。

   2、考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10:00—12:00 

                (科目一:10:00—11:00) 

                (科目二:11:00—12:00) 

   3、考试地点:广州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科目二《演出市场政策与经纪实务》。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两个科目共120分钟。在120分钟的考试时间内两个科目连续进行,科目间隙不休息。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试防疫要求将根据各地疫情情况做出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考试报名系统、考点当地的相关通知公告。 

  2.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中国香港、澳门地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应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 

  2.港、澳、台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内地(大陆)考生相同。 


   咨询电话:0755-23765403,82550978

   联系人:邹姐13923723644, 肖小姐13714060755       

   协会邮箱:2227808973@qq.com

   协会微信:szsychyxh2227808973

  

【特此通知】 

 

深圳市演出行业协会

修改于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以下附演出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演出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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