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创作;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营业性演出;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