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广东省文化厅粤文市(2010)146号文件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文化强市”伟大战略方针,为充分发挥演出行业的作用。遵守宪法和演出法规,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业自律,营造深圳良好的演出经营环境,加强国际、国内演出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深圳华南演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文化企业共同筹备成立深圳市演出行业机构的自律组织——“深圳市演出行业协会”。
协会成立后将接受市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业务上接受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和上级演出行业协会的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促进深圳市演出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